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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建设年
后勤集团培训立项实施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9-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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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集团培训立项的落实、跟踪、反馈和评估,进一步规范培训立项经费的使用,提高集团培训工作的有效性,拟定本办法。

一、管理职责

1、各培训立项项目需有专人负责,组织学习,跟踪培训情况,了解培训反馈,收集培训双方对实施效果的评价。

2、各单位人事专员为本单位培训立项工作的监督人,督促项目负责人拟定项目实施时间,跟踪了解实施情况,收集各项目相关资料(策划方案、师资、图片、考勤表、讲座PPT、培训评价等),并于年末对本单位培训立项工作作出汇总总结。

3、各单位负责培训工作的一级岗人员为本单位培训立项工作的总负责人和协调人,了解、处理本单位培训立项工作遇到的问题,推动本单位培训立项工作顺利实施。

二、立项实施管理

1、拟定培训计划:各单位应根据集团批准的培训立项项目,拟定实施计划(实施时间、负责人、参加人员等)。

2、选择参训员工:各单位应认真选择参加培训的人员,集团分管领导对参训人员把关审核,通过培训工作的开展,切实起到推动单位整体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提升的目的。

3、签订培训协议:单人次培训经费超1000元的,需根据集团的要求与员工签订培训协议。

4、加强培训考勤:加强考勤,有专人负责参加培训人员的考勤,认真做好考勤记录,并把培训考勤记录提交单位人事专员。

5、跟踪管理过程:培训期间加强对参训人员培训情况的跟踪管理,通过建立学习小组、课后交流、岗位实践等方式,让员工能学以致用。

6、做好培训评估:培训结束后,通过考试、问卷调查、课后反馈等方式,对培训做出评估。

7、做好培训记录:各培训项目负责人需对项目实施进行策划、落实、跟踪、反馈、评估,形成完整的培训记录。

8、实施预算控制:各单位根据集团批准的经费进行培训经费预算的实施和控制,根据集团财务报销规定在人力资源部培训经费账套下进行报销。

三、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拟定并负责解释。


人力资源部

二○一九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