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后勤集团是厦门大学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深化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精神而组建的高校后勤服务实体。后勤集团按照行业分工设置下属经营服务实体,成为专业化生产、企业化管理、规模化运作、规范化操作、集约化经营、社会化服务的后勤服务实体。 一、服务宗旨:为教学、科研、师生员工生活服务,为学校“双一流”建设提供高水平的后勤保障服务。 二、运行机制:以学校后勤保障服务和后勤资产经营为纽带,以服务收费为特征,依照行业的内在规律和经营特点,进行系统有效的服务管理,实现后勤经营服务管理一体化。资产与后勤事务管理处与后勤集团的关系是学校与为其服务的实体之间的关系,是以契约为主要依据的甲乙方关系。 三、建立“按需设岗,以岗定责,以岗定酬,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的用人制度;实行“统一调度,集中管理,分级分类核算”的财务管理模式;实行“服务目标”和“经济目标”的经营双责任制度等。 四、机构设置及职责: 后勤集团下设办公室、漳州校区服务办、翔安校区服务办、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质量监督管理部、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事务部、企业发展与法律事务部等职能部门及如下经营服务实体:饮食服务中心、学生公寓与环境服务中心、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南强后勤服务有限公司、水电服务中心、运输服务中心、会务服务中心。 (一)集团职能部门: 1、办公室:负责处理集团日常事务性工作,协调对内对外关系。 2、漳州校区服务办:负责集团在漳州校区的各项事务性工作。 3、翔安校区服务办:负责集团在翔安校区的各项事务性工作。 4、人力资源部:负责管理集团内部人事档案和办理人事调动等事项。 5、财务部:负责集团下辖各中心实体的财务核算和管理工作。 6、质量监督管理部:负责集团投诉、信访、咨询、维修抢修、突发事件的处理及经营性用房的租赁管理及菜市场摊位的租赁。 7、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事务部:落实集团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工作,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后勤工作中的贯彻落实。 8、企业发展与法律事务部:兼有集团法律事务管理和集团经营管理方面企业规划两项重要管理职能,对后勤集团及其实际经营管理的校属企业的经营发展有提出战略规划的义务。 (二)经营服务实体部门: 1、饮食服务中心:为全校师生提供餐饮服务。 2、学生公寓与环境服务中心:学生宿舍的管理服务,校园的保洁、绿化,公共教室、信箱服务及校园车辆管理、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 3、南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托管校内外教学楼、校外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 4、南强后勤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托管校外中小学校及企事业单位餐厅。 5、水电服务中心:负责学校水电维修、水电收费及水电工程及高压水泵管理等相关工作。 6、运输服务中心:校内车辆运输服务。 7、会务服务中心:接洽校内外各种会议/培训的后勤综合配套服务,同时承接校内各类印刷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