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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新举措:嘉庚学院与后勤集团签订物业委托合同
发布时间:2015-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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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庚学院与后勤集团签订物业委托合同
121下午,嘉庚学院与后勤集团在漳州校区主楼群3号楼一楼办学成果展展厅影音室举行了物业委托合同签订仪式。嘉庚学院王瑞芳院长、党委常务副书记兼副院长鲁同安、雷锐生副院长和后勤集团总经理林公明、党委书记叶鹏飞等参加了仪式。
双方首先就漳州校区后勤保障及物业管理事宜进行座谈。王瑞芳院长重申了态度、速度、准确度的物业服务方针和要求。对此,林公明总经理表示认同,对嘉庚学院的信任、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并表示集团一直致力于服务品质的提升,2013年以漳州校区为起点开展了优质服务月活动,并于2014年推广至翔安校区,在充分总结活动良好成效的基础上,2015年将开展全集团的“服务提升年”活动。本次物业服务合同的签订,不仅将有效提升漳州校区后勤服务水平,还对集团整体服务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具有非凡的意见。恳请嘉庚学院领导给予更多的指导、帮助和监督。希望漳州校区服务办广为宣传、积极贯彻、真正落实合同内容,竭力为校区日常教学、科研、生活提供更加细致周到的后勤服务保障。双方领导均表示了“精诚合作、长期合作、共同促进”的合作愿景。
随后,雷锐生副院长代表学院与厦门大学后勤集团正式签署合同。此版合同共47页,主要包含合同正文、服务标准、服务承诺和考核管理办法四部分。合同的条款更加严密,内容更加详实,更具有可执行性,更多地考虑了校区的实际需求。
  今后,该合同将作为漳州校区物业管理的核心依据,对集团践行以学生为中心的核心办学理念和为师生提供更高品质的后勤物业服务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嘉庚学院资产与后勤管理部佟明春、
后勤集团办公室
/后勤集团办公室 曾小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