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公开
关于评选表彰厦门大学后勤集团优秀共产党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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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厦门大学后勤集团优秀共产党员的通知
各党支部:
近年来,在校党委的领导下,集团各党支部和广大共产党员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发挥了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推动集团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服务师生员工、加强基层组织作出了重要贡献。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振奋精神、鼓舞斗志,进一步深化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团结和带领全集团员工努力完成校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学校和集团“十二五”规划,努力完成2014年集团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报告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集团党委决定在庆祝建党93周年之际,在全集团范围内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表彰对象及其条件
这次推荐表彰对象是在推动集团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中创造优秀业绩、作出突出贡献、得到广大党员和师生员工认可,特别是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是: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1.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深入践行群众路线,党性观念强,理想信念坚定,积极投身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
2.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刻苦钻研业务,加强实践锻炼,不断提高后勤服务保障能力,出色完成本职工作,为推进集团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显著成绩。
3.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主动帮助师生员工解决思想、学习、工作、生活上的实际困难,积极参与社会志愿服务,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
4.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组织纪律性强,积极主动维护校园稳定。
5.自觉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规范,树立良好师德师风;敢于同不良风气、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二、推荐办法和要求
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本次推优工作,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切实把在推动集团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中创造优秀业绩、作出突出贡献、得到党员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推荐出来。在推荐评选过程中要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展开,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保证质量,认真做好推荐审查工作。应向基层一线倾斜,注意岗位分布,具有广泛代表性。
(一)推荐工作程序
1.各党支部向全体党员传达本通知精神。
2.优秀共产党员的推荐,要经过党支部推荐,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上报集团党委。
3.召开或包括党支部书记参加的集团党委委员扩大会议,严格对照条件,讨论表决推荐的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名单,并在全集团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二)推荐评选的名额和有关要求
集团将评选优秀共产党员12名。
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名额根据各支部正式党员数按比例,酌情考虑各党支部组织架构分配到各党支部(本部党支部2名、漳州校区服务办党支部2名、饮食服务中心党支部2名、公寓党支部2名、综合党支部2名、翔安校区服务办党支部1名、物业党支部1名)。
近2年内曾获得校党委、集团党委表彰的个人,一般不再推荐申报此次表彰。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对象为集团中共正式党员,推荐中应向管理、服务等一线党员倾斜。
推荐对象要填写推荐审批表(其中主要事迹1200字左右)一式一份。各党支部要将本单位推荐情况于5月16日前报送集团党委,推荐和审批表纸质版于6月1日前报送集团党委,同时发送电子版至hqjt@xmu.edu.cn。
各党支部要结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3周年,以此次评选表彰推荐工作为契机,不断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党的先进性建设,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大力宣传受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要把推荐过程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过程,作为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各项工作的过程,进一步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努力创造优秀业绩,向建党93周年献礼。
附件:厦门大学后勤集团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
中共厦门大学后勤集团委员会
2014年5月8日
附件1:附件:厦门大学后勤集团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docx(15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