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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党在我心中”百首红歌歌咏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5-30
点击次数:563

(2011)厦大委宣5号


关于举办“党在我心中”百首红歌歌咏活动的通知

各院党委、各党总支: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根据《厦门大学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活动方案》的安排,校党委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党在我心中”百首红歌歌咏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在我心中”为主题,以歌颂党、歌颂社会主义、歌颂伟大祖国、歌颂改革开放、歌颂各族人民团结为主要内容。通过开展主题红歌歌咏活动,使师生员工了解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及改革开放的波澜壮阔的历程;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师生员工提升人生境界,树立远大志向,增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加强学校美育,提高青年学生的艺术修养,建设“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真正做到“院院有活动、班班有歌声、人人唱红歌、师生共参与”,为青年学生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
  二、活动对象
  全校教职员工和学生。
  三、活动安排
  红歌歌咏活动分三个阶段开展,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各单位群众性红歌歌咏活动。
  2011年5月到6月上旬,各单位广泛发动、积极动员师生员工参与,组织开展合唱、小组唱、对唱、独唱等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群众性歌咏活动。
  第二阶段:分赛区选拔赛。
  2011年6月中旬,全校分为三个赛区举办红歌选拔赛,赛区组成由各单位抽签决定,参赛类型分为合唱和小组唱两类,分别记分。每支合唱队人数一般不少于100人,小组唱人数4到7人。以学院党委、党总支为单位组织参赛队伍,每个单位至少组织一支小组唱队伍,师生人数少的单位可以联合组成合唱队。漳州校区的参赛队伍按照以上要求另行组织。选拔赛在校本部和漳州校区分别举行,每个赛区的合唱前三名和小组唱前三名进入学校决赛。
  第三阶段:学校决赛。
  2011年6月底,学校举行“厦门大学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党在我心中’红歌歌咏比赛”,校本部三个赛区各自合唱前三名和小组唱前三名在建南大会堂决赛,漳州校区三个赛区各自合唱前三名和小组唱前三名在漳州校区决赛。
  四、活动组织
  1.活动机构组成。
  为保障活动的顺利开展,学校组成厦门大学“党在我心中”百首红歌歌咏活动组织委员会,宣传部、学生工作部、校工会、校团委和各院党委、各党总支为组委会成员单位,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主  任:陈力文
  副主任:白锡能  王巧萍  韩景义  鲁同安 王炳华
      林东伟 林永生 高忠华
  委  员(以姓氏笔划为序):
  王康平  卞守耆  邓朝晖  叶鹏飞  刘  梅 孙  理
  苏子惺  李  智  杨敬达  吴立武 宋  毅 张明智
  陈  光  陈正国  邵鹏飞  范  丽 林公明 林志扬
  林建德  金能明 郑树东 洪永强  侯利标  郭琼珠
  黄鸿德 梁卫中 曾  安  曾坤瑜  游泽民  雷根强
  组委会下设工作小组。
  组 长:王炳华(兼)
  成  员:林东伟(兼)  林永生(兼) 高忠华(兼)
        郑建华        陈  洁                            
  组委会下设评审委员会,聘请校内外专家组成 。
  2.奖项设置。
  学校决赛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对组织工作出色的单位授予“优秀组织奖”。
  五、活动要求
 “党在我心中”百首红歌歌咏活动是我校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系列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各院党委、各党总支要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红歌歌咏比赛的组织宣传工作,以生动活泼的形式开展好本单位的群众性红歌歌咏活动,安排好参加学校选拔和比赛的合唱队伍、小组唱队伍的日常训练。分赛区选拔赛和决赛的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党在我心中”百首红歌歌咏活动推荐歌曲
 
                 
              中共厦门大学委员会宣传部 
              中共厦门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厦门大学工会
               共青团厦门大学委员会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党建 红歌 歌咏 活动 通知

 

 宣传部                       2011-04-29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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