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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教育培训专栏
切实发挥“四项监督制度”的“热炉效应”
发布时间:2010-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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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炉法则”源自西方管理学家提出的惩罚性原则。该法则将规章制度喻为“热炉”,其效应在于预先警告、人人平等、一触即烫、不留空隙、不讲情面、动真碰硬,具有警示性、即时性、必然性、公平性等特征。落实好“四项监督制度”,“热炉法则”具有很强的现实借鉴意义。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善于运用这一法则,以维护制度权威为核心,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为目标,以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为利器,增强“亮剑”意识,发挥“利剑”作用,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

一、要增强制度的预警性——“不碰不烫”

  “巨壑虽深,兽知所避;烈火虽猛,人无蹈死”。同样是旺火炉苗,用之得当“暖人”,用手触摸“伤己”,非无知者无不晓得其利害关系。一要提升认识高度。知之深切,方能自觉。“四项监督制度”相互衔接配套,是中央针对选人用人不正之风打出的“组合拳”。要着力夯实人人学习制度、自觉维护制度的思想基础,让每个执行者都明白“四项监督制度”是“热火炉”,知道应该怎么做,什么不该做;用人上出了问题追究谁、谁追究、怎样追究,进而增强选人用人责任意识和自我规范意识。二要力求学习深度。认识是行动的先导,学习是贯彻的前提。“四项监督制度”不能只写在纸上、贴在墙上、念在嘴上。尤其是领导干部和组工干部要深学一层,准确理解制度精神,深刻领悟制度精髓,熟知“四项监督制度”规定的责任主体和责任追究情形,增强自警、自律意识。要理清多项同位制度的横向联系和纵向衔接,认真汲取漠视制度而导致违纪的教训,切实增强遵守和执行制度的紧迫性和自觉性。三要加大威慑力度。“凡百事之成也必在敬之”。各级干部要敬畏制度,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严守规矩,坚守底线,善于运用制度扫除干扰制度执行的各种路障,敢于让“四项监督制度”四把“利剑”适时出鞘,以最坚决的态度同选人用人不正之风进行战斗,坚决让卖官者身败名裂,让买官者“赔了夫人又折兵”,努力使贪欲之人心生畏惧、不敢“越雷池”,让投机者自我收敛、不敢“闯红灯”。

二、要突出制度的即时性——“即触即烫”

  热炉外观火红,用手触摸即刻就会被灼伤,决不拖泥带水,决不打时间差。这与美国学者提出的“破窗理论”揭示的道理极为相似,即必须及时修复“第一扇被打破的窗户玻璃”,否则会危及整个“制度大厦”。一要强化监督早发现。没有监督,制度就成为不带电的“高压线”,何谈执行力。要紧密结合“一报告两评议”、县区委书记离任“用人审计”等工作,健全网络、电话、信访“三位一体”的举报平台,形成渠道畅通、覆盖广泛、反映敏捷的干部监督网络。要紧紧围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关键环节,将选人用人的全过程置于有效监督之下,督促各层次责任主体正确履行选人用人职责,及时发现“破窗”苗头,及早打“预防针”。二要防微杜渐早纠正。北宋欧阳修有句“祸患常积于忽微,而智勇多困于所溺”名言,深刻说明了防微杜渐的重要性。要以“四项监督制度”为镜鉴,定期对选人用人工作中易发生问题、滋生腐败的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明查暗访,早挖“死角”,勤堵“漏洞”,消除“盲区”,严防执行制度偏离标准、流于形式、陷入机械,杜绝以程序上的民主掩盖事实上的不民主。三要违规失责早处理。责任追究是整治用人不正之风的终极措施,干部群众看得见、体会最深刻的。对跑官卖官之辈“慢处理”甚至不处理,让其逍遥法外,逃脱处罚,直接弱化了制度的刚性,虚化了制度的威严。久而久之,老实人也会有吃亏心理,违规者更加恣意妾为,最终导致制度形同虚设。因此,要建立快速反应机制,查处违规用人行为态度要果断、出拳要迅速、处罚要到位,以“惩”促“戒”,倒逼各类责任主体知条例、明责任、严遵守,增强“失责受追究”责任意识,谨防“王亚丽案件”重演,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三、要体现制度的验证性——“碰之必烫”

  热炉烫人决非虚张声势,用手触摸必被灼伤,“说到做到”,毫不含糊。联系选人用人工作,谁若目无法纪、藐视制度,以身试“法”,必须排除干扰,令其受到“必然处罚”,以正纪律,以儆效尤。为此,一要铲除“潜规则”。“潜规则”是制度的“暗流”,是典型的“挂羊头卖狗肉”。选人用人习惯于“约定俗成”,实质是对制度的消蚀和瓦解。必须拿起“四项监督制度”这一有力武器,与之进行最坚决的战斗。选人用人全过程“阳光操作”,民主推荐让群众敢于说真话、组织考察广泛征求意见、个别酝酿全面沟通情况、讨论决定坚持集体研究,严防“决策一言堂、用人一句话、权力一把抓”现象的发生。二要抵制“说情风”。目前盛行的“下不为例”的文化,表面看来充满人性化、具有人情味,实际是基于错误的逻辑基础,是对制度权威和刚性的挑衅。陕西省高速集团原董事长陈双全更是直言不讳:“一把手给下级一个电话,即使不合理的要求,下级也不敢不听。” 因此,要站在党性立场上处理和衡量是非问题,敢于讲真理、讲正气、讲原则,筑牢“防护墙”,自觉抵制“人情风”。三要打破“关系网”。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是选拔干部的基本原则。但个别地方的领导干部,过分看重地缘、血缘、学缘等关系,以指意代替民意,以后台代替平台,“灵活变通”制度提拔“圈内人”,使用“自己人”,损害了选人用人公信度。要按照“四项监督制度”有关规定,打破滋生用人腐败的关系网,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选人办法,坚决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官油子”得利。

四、要维护制度的公平性——“谁碰烫谁”

  火炉铁面无私,对事不对人,不分贵贱亲疏,不分职务高低,胆敢碰之者,均照烫不误,毫不留情。将这一火炉特性用之于干部选拔工作,必须做到三点。首先,制度贯彻没有商量。三分战略,七分执行。历史上商鞅“徙木立信”,有效推动了制度执行。而“四项监督制度”则构成一个“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要问责”的系统监督体系,从制度层面堵住了用人不正之风的缺口。各责任主体务必围绕制度内容,抓住制度落实的薄弱环节,不管遇到多大困难、多少阻力,不“讨价还价”,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真正让制度成为不变形的“金刚”。其次,制度面前没有特权。“曹操割发代首”、“孔明挥泪斩马谡”是“热炉法则”的典型案例。作为新时期的党员干部,更要坚持原则,一视同仁,不徇私情,决不能因为级别高、权力大就可以漠视制度、肆意违反制度。要防止“刑不上大夫” 和“蒲鞭罚罪”式的处罚,努力做到不以资历深而姑息,不以职位高而免责,不以违者众而放任,使有权者不敢以权谋私,位高者不敢以身试法,切实增强制度的威慑性和严肃性。第三,制度约束没有例外。“法不严则不力,治不严则无获”。执行“四项监督制度”必须突出刚性标准,盯紧不落实的事、追究不到位的责、惩处不尽责的人,不因是初犯就姑息迁就,不因是“高官”就“烫你不痛”,决不允许有“例外”和“打折”。对触犯制度规定的,要“咬住不放”,坚持横向查到边,纵向查到底,不搞网开一面,不搞下不为例,坚决做到实举必查,查必有果,纠必到位,用铁的纪律锻造铁的队伍,保障选人用人风清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