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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
中共厦门大学委员会关于在全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0-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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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0〕12号)和教育部党组、福建省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在我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意义 

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是党的十七大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是党的建设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组织实施这项活动,是巩固和拓展学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进一步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完善长效机制、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向深度和广度发展的重大举措;是激发全校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生机活力、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迫切需要;是促进全校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更好地联系和服务师生员工,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学校党的建设,促进学校科学发展,加快推进世界知名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步伐的重要保证。 

学校各基层党组织要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这一活动的要求部署上来,紧密结合本单位中心工作,结合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实际来谋划和推动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要求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主题,坚持从学校和本单位实际出发,改革创新,务求实效,统筹推进党的建设其他经常性工作,充分发挥学院党委(党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服务师生员工、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建功立业,为推进世界知名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提供强大动力和组织保证。 

推动科学发展,就是要求基层党组织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学校党委《关于推动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按照“更新发展理念,强化主流特色,建设一流大学”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落实学校和本单位科学发展规划、思路、举措;党员以模范行动影响和带动广大群众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促进校园和谐,就是要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积极组织和参与和谐校园、绿色校园创建工作;拓宽校情民意反映渠道,健全党群沟通机制,及时了解师生员工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引导工作;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形成良好校风学风;加强思想工作,做好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工作;在重大突发事件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决捍卫国家和人民利益,坚决维护学校和谐稳定。 

服务师生员工,就是要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充分尊重师生员工,紧紧依靠师生员工,认真倾听师生员工呼声,及时反映师生员工意愿,对师生员工关心的重大事项和决策要及时进行通报,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的解决要及时给予反馈,主动帮助师生员工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积极参加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多为师生员工办实事办好事。 

加强基层组织,就是要求优化组织设置,扩大党的组织覆盖面,创新活动方式,积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造就高素质的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通过基层党组织建设,带动基层群团组织建设。 

三、创先争优活动的主要内容 

我校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要求是,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和校党委提出的工作要求,努力做到“五个好”。 

一是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学校党委、行政决策部署,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领导班子负责人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教育管理措施有力,学习培训规划、流动党员管理工作有效落实,发展党员工作成效显著。党员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和宗旨意识,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是工作机制好。党组织规章制度科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健全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党政关系协调。坚持党务公开、院(系)务公开、民主管理,党员民主参与、民主选举、民主监督渠道通畅。 

四是工作业绩好。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学校改革发展稳定,领导和推动本单位本部门各项工作中成绩显著,事迹突出。 

五是师生反映好。党组织在师生员工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干部工作作风、工作实绩群众满意,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 

1.教职工党员要做到: 

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投身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党性观念强,理想信念坚定;学习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所需要的知识,刻苦钻研业务,加强实践锻炼,不断提高教学科研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是带头争创佳绩。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出色完成本职工作,为推进学校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显著成绩。 

三是带头服务群众。宗旨意识强,密切联系群众,主动帮助师生员工解决思想、学习、工作、生活上的实际困难,积极参与社会志愿服务,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 

四是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组织纪律性强,积极主动维护校园稳定。 

五是带头弘扬正气。自觉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规范,树立良好师德师风;敢于同不良风气、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2.学生党员要做到: 

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向实践学习,向人民群众学习,努力成为学习模范。 

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发奋学习,刻苦钻研,勇于创造,不断提高自身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争做成才表率,带动同学共同进步。 

三是带头服务群众。宗旨意识强,密切联系群众,努力帮助同学解决思想、学习、生活上的实际困难,积极参加扶贫支教等社会公益、志愿服务活动。 

四是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组织纪律性强。 

五是带头弘扬正气。自觉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积极参与“和谐校园、青春先行”活动,弘扬优良学风校风,敢于同不良风气、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四、创先争优活动的载体 

各基层党组织要紧紧围绕建设世界知名高水平研究型大学这一目标,联系本单位实际情况和党员岗位特点,扎实有效地开展以“四结合四先进四标兵”为载体的创先争优活动。 

学院党组织要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强化主流特色、打造一流学科,深化教学改革、培养一流人才,瞄准重大需求、增强创新能力,加强队伍建设、构筑人才高地结合起来;机关和后勤产业党组织要把创先争优活动与改进机关作风、增强后勤产业的保障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质量结合起来;学生党组织要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学生的成长成才结合起来;离退休党组织要把创先争优活动与老有所学、老有所为结合起来。各基层党组织要积极开展“教学科研先进党组织”、“管理服务先进党组织”、“成长成才先进学生党组织”、“离退休先进党组织”的创建活动,在党员中开展争当“优秀共产党员·育人标兵”、“优秀共产党员·服务标兵”、“优秀共产党员·成才标兵”、“优秀共产党员·老有所为标兵”活动。 

党支部创先争优活动可与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相结合,把支部工作立项活动作为抓手,突出活动主题,创新活动方式,增强活动实效。 

五、创先争优活动的措施 

各基层党组织要从自身实际出发,紧紧围绕活动主题,通过以下方式,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 

(一)公开承诺,接受监督。各院党委、党总支、各党支部要制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听取群众意见,作出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二)领导点评,上下互动。上级党组织负责人要适时对下级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实事求是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与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联系互动。 

(三)群众评议,确保质量。各基层党组织要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适时向党员、群众通报。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适时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并重视党员、群众评议情况的反馈与应用。 

(四)评选表彰,树立典型。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考核。在此基础上,适时评选表彰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表彰要注重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评选条件和拟表彰对象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 

六、创先争优活动的时间安排 

从现在起至2012年“七一”前,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围绕迎接建党90周年、向党的十八大献礼两个重大节点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2011年“七一”前,要在搞好动员基础上,围绕抓好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切实兑现向群众作出的承诺,建立健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长效机制,并以迎接建党90周年和建校90周年为专题,引导基层党组织切实履行职责,共产党员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从2011年7月至党的十八大召开前,要以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为专题,掀起创先争优活动的新高潮。 

2012年“七一”前,校党委将专项表彰2010—2012年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 

七、加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构建校党委统一领导,学校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共同负责,学生处、校团委等部门参与指导,各院党委、党总支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的创先争优活动工作机制。校党委成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协调推进全校创先争优活动。各院党委、各党总支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按照活动总体要求、目标、措施和时间安排,制定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坚持分类指导、坚持突出党员主体地位、坚持注重实效的原则,充分借鉴和运用学习实践活动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认真组织,扎实推进,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各基层党组织要以创先争优活动带动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学生会等群团组织开展创建先进集体、争当先进个人活动。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群众的积极性,扩大创先争优活动的知晓率和覆盖面,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体的作用,采取广大党员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典型事迹,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三)督促检查,推动落实。校党委及各院党委、党总支要通过专题调研、听取汇报、审阅材料、参加会议等方式加强工作指导,通过召开座谈会、经常性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了解创先争优活动进展,通报活动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