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地在积极发展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同时,高度重视其党建工作,及时将“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纳入基层党建的总体格局之中,不仅开拓了基层党建工作的新领域,提出了这个领域中基层党建的新路径,而且提出了一个重大的战略性问题,即党如何领导社会这个日益突出的新领域、新课题。
“社会”领域的重要性逐渐凸显
我们党的领导对象和领域,大体经历了以下三次重大转移或拓展。
第一次是在战争年代,由建党初期的重视在工人、城市中建党组织,转向在农村根据地,特别是在军队中建基层党组织,创立了“支部建在连上”的组织方式,以及党直接指挥管理枪的领导体制和模式。
第二次是在执政后的前30年,由以往的在军队中建党,扩展到了国家机关、企业、农村等各个单位中,创立了“支部建在单位中”的组织模式。其特点为:依托行政组织建立党组织,依赖行政权力开展党的工作,形成了党政一体化、党社一体化、行政命令制的领导体制与模式。这种以党代政的直接式的执政理念与方式,是战争年代党直接指挥枪的做法的延续。它适应了计划经济体制的需要,因而有其历史的必然性。
第三次便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出现了大量的非行政化的“两新”组织;出现了体制内不断剥离出来的人员,即“单位人”变为“社会人”;出现了不断剥离出来的事物,即后勤、行政管理社会化。这种种趋向,预示着“社会”从“国家”这一领域中凸显出来了,成为了一个独立的领域,摆在政党面前。在这一独立领域中,其中的“两新”组织、社会人、公共事务等,虽然摆脱了原有的纵向行政体制,但并不意味着他们不需要组织了,“社会人” 还需要进一步向社会“组织人”发展;也不意味着他们不需要党和政府的引导和关怀了,只不过对党组织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要求党组织创建一种不同于传统单位制的建党理念与方式,实行不同于以往命令式的指导与关怀。这就是第三次重大转移或拓展对党提出的挑战。
上述三次党建领导对象和领域的重大转移,其初始点都是从基层党组织的拓展开始的。正像“春江水暖鸭先知”一样,“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创立,拉开了社会这一重大而崭新的领域内党建创新的序幕,预示着党领导社会这一新课题的凸显。
党领导社会的特点:“区域性大党建”的功能、设置与活动方式
过去,政党、国家和社会三者之间在利益、观念、权益等方面较为单一。主要以国家和集体利益为主,忽视正当的个人利益。在此情况下,党采用包办代替、行政化的领导方式,完全可以控制和管理社会。
今天,利益、观念、权益都多元化了,经济与社会领域也从国家和政党领域中相对独立出来了。这就要求政党必须转变理念、改进方式,走出一条不同于以往党领导社会的新路径。
从现有创造的经验看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在功能作用上,党组织要从以往依赖行政手段包揽一切、决定一切,转向依赖协调、服务方式来整合社会、服务社会。通过向不同利益主体、各类人员,提供生产、生活、权益等多种服务项目,达到整合不同利益群体的目的。这是一种完全不同于以往的全新领导方式,它既要协调驻区单位党建,又要领导“两新”组织党建;既要巩固原有以条为主的纵向党建,又要拓展以块为主的横向党建。这种对象的变化,使党组织与上述任何组织都没有行政隶属关系了,因而只能通过协商、服务的方式,而不可能采用行政命令的方式了。
二是在组织设置上,从封闭、各自为政的单位党建模式,转向开放、有机联系的网络化党建模式。这就是党建工作“服务”社会这一功能在组织上的内在需要,即融入社会、扎根社会。这一探索经历了以下三步。第一步,是在一个一个“两新”组织中建党组织,这时还明显地带有传统党建的痕迹。第二步,发展到“支部建在楼上,建在产业链上、市场上、区域上”,从以纵向为主,伸展出了多种横向关系。第三步,构建社会化、网络化的组织体系。上海浦东叫构建“铁打的营盘”,并且建立起了从上到下的领导体制,也就是网络化、社会化的“区域性大党建”格局。用这种大网络,把区域内所有党员、党组织都网起来了。
三是在载体和方式上,从单一转向多样。这一多样,首先表现在整合行政、居民区、驻区单位等各种资源,实行体制内外党建的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达到“共建、共创、共享、共赢”的目标。其次表现在党群联动,依靠工、青、妇等群众组织,特别是在非公经济组织中,借助工会这一合法的平台,实行人员交叉任职、一岗双责,依托党群同步运作的工作体制,发挥党组织的政治引领和团结凝聚职工、维护各方权益的作用。
上述做法尽管是“两新”组织党建的新路径,但却折射出党与社会关系的发展思路与前景。
党领导社会的持久动力源
构建和谐的党与社会关系,其动力来源于两方面。一是政党,政党依据环境变化,提出适时的对策,自上而下地推行。二是广大党员和群众,发挥他们的主动性、创造性,形成自下而上的推动力。
从当前各地的经验看,总体上,第一种动力源比较突出,而第二种动力源,也就是发展基层党内民主和社会民主,调动广大党员和群众的内在动力,相对经验少一些。尽管在“两新”组织中建立党组织和发展民主,与原有体制内发展民主相比,起点本身就高,必须尊重和重视多样化、自主性和市场化,但发展党内外民主毕竟有其内在的规律。
如,要建立群众理性化的利益表达和参与机制,就需要发挥党代表、人大代表等各类代表联系群众、反映民意的作用。为了提高代表的质量,就需要探索党代表、人大代表直接选举、述职、评议等做法。要使党组织在“两新”组织中有公信力、号召力,就必须实行“公推直选”,营造出一个优秀党组织领导人涌现的赛场。
再如,党组织发挥服务作用,服务的内涵既包括经济利益、文化观念,也包括政治权益。而政治权益,就是指广大党员和群众在“两新”组织中、在社会管理中,具有知情权、选择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成为社会基层自治管理的主体。
对此,在不断完善现有经验的基础上,借鉴体制内创造的一些发展基层民主的做法,如在村、乡镇党组织中推行“公推直选”的产生方式,在村一级实行“四议两公开”的决策方式,在党的常委会和全委会中健全职责和运行程序,在县一级试行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等。借鉴这些经验,探索适合“两新”组织,乃至整个社会领域发展基层民主的新方式,为党领导社会注入持久的动力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