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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假公济私法不容
发布时间:2007-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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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公济私法不容

〖案情〗

值班人员×××在代办学生宿舍超额电费的收缴过程中,出于个人贪念,采用虚报多收、发票作弊等方式恶意侵吞公私款项计几百元。经学生举报查证属实后,当事人被责令加倍退赔、如数退脏,并予以开除(污迹记载个人户籍档案)处理。

〖分析〗

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还将触犯刑法构成犯罪;从业人员的廉洁自律关系到集体声誉,也关系到个人品德和前途。

〖点评〗

在实施物业管理的一些环节过程中,部分岗位的日常工作内容包含着代办、经办、代收各类款项(如收缴物业费、停车费用)等事务;从业人员任何品行不端、假公济私、监守自盗等违法行为,不仅严重违反工作纪律,背离职业操守,还可能受到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