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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化解邻里纠纷
发布时间:2007-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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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邻里纠纷

〖案情〗

小李发现卫生间天花板大面积渗水,怀疑楼上老张家前不久装修的卫生间防水没做好,多次要求老张再行翻修,老张未予理会;迫于无奈,小李只能将自家的卫生间顶棚重新更换。过了不久,小李的卫生间天花板又出现渗水现象;小李又向老张提出重新做防水的要求。老张执意不肯,双方有了口角。物业中心片区管理站接到反映后,管理员及时前往现场查看并上报给学校资产后勤处,经技术人员勘查,原因为公共下水管道使用年限太长锈蚀导致渗水;事后,学校核拨维修经费,安排更换修复,这起邻里纠纷得以化解。

【评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该法条是处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相邻关系的法律依据。具体到相关责任的承担问题,可根据民法中的过错责任原则来判定:过错责任原则以过错为要件,因当事人一方的过错造成的后果,就由过错者承担责任负担费用;没有过错就没有责任,那么费用的承担就适用公平原则,由双方公平分担。本纠纷是由建筑物公共管道损坏所引起,公共管道的维修属于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的列支范围。

房屋自己独立使用的专有部分和与其他业主共同拥有的共用部分的维修问题经常会造成业主、住户之间产生纠纷和矛盾。互谅互让,及时反应,正确抓住问题源头,共同及妥善处理,有利于维护业主、住户之间和睦共处的关系。